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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农耕文化是我国农业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不能丢,而且要不断发扬光大”。当前,深入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是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使命。
充分认识发掘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重大意义 我国农耕文化源远流长、内容丰富,是中华文明立足传承之根基。中华民族在长达数千年的生息发展过程中,凭借着独特而多样的自然条件和勤劳与智慧,创造了种类繁多、特色明显、经济与生态价值高度统一的传统农业生产系统,不仅推动了农业的发展,保障了百姓的生计,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也由此衍生和创造了悠久灿烂的中华文明,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挖掘、保护和传承这些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发掘农业文化遗产是传承弘扬中华文化的重要内容。农业文化遗产蕴含着天人合一、以人为本、取物顺时、循环利用的哲学思想,具有较高的经济、文化、生态、社会和科研价值,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深入发掘其中蕴含的精髓,并以动态保护的形式进行展示,能够向公众宣传优秀的生态哲学思想,增强国民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带动全社会对民族文化的关注和认知,促进中华文化的传承和弘扬。 发掘农业文化遗产是填补我国遗产保护领域空白的有力举措。农业文化遗产是古人创造并传承至今的独特农业生产系统,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传统的知识技术体系、独特的生态理念和文化景观。顺应时代的要求,发掘这些文化遗产的价值,并加以传承和利用,不仅可以填补农业领域文化遗产保护空白,而且对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功能拓展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实践意义。 发掘农业文化遗产是推动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农业文化遗产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独特的农业产品、丰富的生物资源、完善的知识技术体系、较高的美学和文化价值,在活态性、适应性、复合性、战略性、多功能性和濒危性等方面具有显著特征。发掘农业文化遗产,是应对生态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技术结合、探寻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手段。 发掘农业文化遗产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有效途径。农业文化遗产既是重要的农业生产系统,又是重要的文化和景观资源。通过对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在动态保护的基础上,将农业文化宣传展示与休闲农业发展有机结合,既能为休闲农业发展提供资源载体,为遗产保护提供资金、人力支持,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又能有效带动遗产地农民的就业增收,提高当地农民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自觉性,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科技的现代化,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走农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备受关注。在这样的背景下,发掘和保护农业文化遗产,面临着一系列难得的机遇。 一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为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这些农业文化遗产,让古老的、鲜活的传统农业系统重新焕发生机带来了重大机遇。 二是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激发了各地保护的积极性。为加强对我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农业部开展了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在各地挖掘整理基础上,农业部认定了河北宣化传统葡萄园等39个传统农业生产系统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极大地提高了各地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意识。 三是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为我国做出了示范。近年来,农业文化遗产开始受到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关注和重视。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启动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试点项目,我国已有11个项目陆续被认定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世界上认定最多的国家。 虽然我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走在了世界前列,但在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加快推进和现代技术应用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系统有效的保护,一些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正面临着被破坏、被遗忘、被抛弃的危险。发掘和保护农业文化遗产仍存在一系列挑战。 一是农业文化遗产底数不清。中国民族众多,地域广阔,生态条件差异大,由此而创造和发展的农业文化遗产类型各异、功能多样。但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尚未对农业文化遗产进行系统普查,更谈不上对农业文化遗产进行价值评估和等级确定。 二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亟待提高。一些地方政府没有从关乎人类未来的发展的高度认识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片面认为农业文化遗产只代表过去,而没有认识到遗产一旦消失,其独特的物种资源、生产技术、生态环境和文化效益也将随之永远消失。 三是对农业文化遗产的精髓挖掘不够。没有系统地发掘农业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经济、生态和社会价值,在活态展示、宣传推介和科研利用方面没有下大力气,导致传统理念与现代技术的创新结合不够,不利于农业文化遗产的传承和永续利用。 四是发掘与保护机制有待健全。虽然各地探索了一些有关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方法和途径,但仍存在重开发、轻保护,重眼前、轻长远,重生产功能、轻生态功能的做法,忽视遗产地农民的利益和农业的持续发展,难以实现遗产地文化、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农业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是各级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设美丽中国和美丽乡村的具体举措。我们一定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提升保护意识,完善保护机制,深挖科学内涵,提高保护成效,着力发掘与保护好祖先留下的宝贵财富,为人类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肩负起发掘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牵头单位的作用,按照农业部的部署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推动本地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遗产所在地人民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出发,把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与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和建设美丽乡村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发挥政府部门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二要做好基础工作。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农业文化遗产进行系统普查,摸清遗产底数,做到心中有数。要组织专家对普查的农业文化遗产进行价值评估和分类整理,建立遗产数据库,明确发掘重点。对有重要价值的农业文化遗产,要对其历史、文化、经济、生态和社会价值进行科学研究,深入挖掘精神内涵,为传承遗产价值、探索遗产利用模式提供借鉴。 三要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按照“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的思路,结合遗产所在地的实际情况,以带动遗产地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和完善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政策措施,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形成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多方参与机制,推动动态保护与适应性管理,实现遗产地文化、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四要加强管理指导。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工作指导,对已经认定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督促遗产所在地政府按照要求树立遗产标识,按照申报时编制的保护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做好工作。要继续重点遴选一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列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 五要加大宣传推介。要及时了解发掘和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推介,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深挖农业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涵,运用现代展示手段对农业文化遗产中的生物多样性、传统知识、技术体系、独特的文化景观等进行充分展示,增强国民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 杨绍品 (作者系农业部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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